信息详情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结合本市实际,拟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建立和完善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;负责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、宏观管理;组织、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市级党政机关、群众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县(市、区)的档案工作。
2、集中统一管理全市的重要档案资料,负责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保管市委、市政府及市直党政部门、群众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德州重要历史档案资料、革命历史档案资料和历史档案资料,保守党和国家机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,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。
3、组织、指导全市档案学理论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保护工作,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、复制、缩微、存贮和检索等问题,推进档案资料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;做好档案的编研出版和开发工作,为社会提供利用。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积极向社会提供服务。
4、负责全市档案执法监督和档案宣传工作;制订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;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;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。
5、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及档案外事活动。
6、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界的有关事宜。
友情提示
此页是<德州档案信息网>的介绍页面,并非官方站点,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。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
信息资料
推荐信息